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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50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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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

1、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屋没有房产证如何分割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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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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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各方应承担的税费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各方应承担的税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双方各应负担税费比例是由买方承担契税,卖方通常情况下需要缴纳的包括房屋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资金等,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住房的可以免除)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新余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新余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征地复议程序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具体来说,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的征地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开发商延迟交房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开发商延迟交房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开发商延迟交房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若开发方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则须承担继续履行合约、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或负担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开发方发出正式书面催告书,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约期限,并要求开发方尽快履行原定合同。 如经过三个月以上的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相关责任,此时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同时由开发商承担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当事人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1)由于无法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合同目的难以达成; (2)在合同行将履行完毕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达对主要债务的违约态度,或者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出此类意图;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了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进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有效实现; (5)适用本法的其他应予清算的状况。 对于持续性履行债务的无固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亦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宣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场合的违约责任。

淮北修建房子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淮北修建房子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二)受理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三)送达与执行 1.送达 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2.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 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购房定金一般是交多少,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房定金一般是交多少,法律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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